选人用人是领导干部职责所在,也是一件难事。面对大批优秀干部,往往难分仲伯,难作取舍。其实,化难为易的最上法门,就是出以公心,公正办事,公道用人。
治事理政,贵在一个公字,难在一个正字,子曰:“政者正也”。其一,心正则公,公则不为私所惑,正则不为邪所媚。有公心在,则权色难侵。其二,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不从,就会与同事失和、上下反目、事业委顿,就会打击信心、摧折信念,就会在干部中滋生不信任情绪,助长投机心理。 选任干部当然不会人人满意,也不必追求人人满意,但至少应该做到,法有所本,行有所依,当事人面对结果无诚信之虞。在与干部接触中,感到多数人虽然在乎选任结果,但更在乎竞聘过程是否公正;虽然重视选任条件,但更关注各项规定是不是得到切实的执行。如果确认所有选任环节都做到了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绝大多数干部对选任结果还是首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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